大洋新聞 時間: 2013-12-19來源: 信息時報
  信息時報訊 (記者 魏徽徽 通訊員 馬偉鋒) 原吉林市第十四屆人大代表、吉林市大地環保建築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謝建華,涉嫌因公司經營虧損負債4230萬元,卻在廣州、成都、昆明、東莞先後成立分公司,以年收益33%為誘餌向1142名中老年人吸收集資款9517.6萬元,造成被害人損失人民幣8534.4萬元。前日,廣州市中院對謝建華進行一審宣判,以集資詐騙罪、買賣武裝部隊證件罪對其判處無期徒刑。
  非法集資近9000萬元
  謝建華現年50歲,吉林省吉林市人,研究生文化,原系吉林市大地環保建築材料有限公司(下稱吉林大地公司)法定代表人,吉林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(已罷免)。
  在公司經營不善、且背負巨額債務的情況下,謝建華於2007年7月至2009年6月間,以吉林大地公司的名義先後在廣州、成都、昆明、東莞成立分公司,聘請同案人劉躍龍等8人(均已判刑)、梁智(另案處理)等分別擔任上述分公司的總經理、副總經理、總監、部長等職務,並組織業務員,通過派發傳單、電話約談、開設講座、組織實地考察等方式誇大公司實力,以投資吉林大地公司第二期環保磚生產線可獲得年收益13%~33%的高額利息為誘餌,吸收客戶投資入股,或簽訂《借款合同書》募集資金,騙取客戶投資款。
  經統計,謝建華共向1142名中老年被害人吸收集資款9517.6萬餘元,除返還被害人本金和利息983萬餘元外,其餘資金均被謝建華用於支付業務員提成、維持公司日常營運以及個人非法占有,共造成被害人損失人民幣8534.4萬元。
  2009年6月,謝建華關閉吉林大地公司後逃匿,為便於潛逃,向他人購買了“王陸偉”和“任忠義”的假軍官證2張,並予以使用。
  一審獲判無期徒刑
  廣州中院認為,謝建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,數額特別巨大,其行為已構成集資詐騙罪;謝建華於案發後,購買假軍官證用於逃匿,其行為還構成買賣武裝部隊證件罪。一人犯數罪,依法應當數罪並罰。
  鑒於謝建華歸案後,如實供述自己買賣武裝部隊證件的罪行,依法可從輕處罰。然而,謝建華雖如實供述了集資詐騙的主要事實,但法院認為,“本案集資詐騙涉及地域廣、被害人人數多、造成被害人損失特別巨大、社會影響惡劣,對其所犯集資詐騙罪不予從輕處罰。”
  據此,一審判處謝建華犯集資詐騙罪、買賣武裝部隊證件罪,判處無期徒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。同時,繼續追繳違法所得人民幣8534.4萬餘元,按比例發還各被害人。
    (原標題:高息陷阱千人被騙8534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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